出口退稅是武漢代理記賬公司最經常接觸的一項工作流程。按時交稅是每一個公民需要執行和遵守的一項原則,交稅的流程是有助于一個國家處理各種經濟發展狀況和注意事項。出口退稅是屬于稅收的一種流程,它們之間一直存在著密切的聯系,通常情況下進出口國家比較頻繁處理的業務就是出口退稅,因為外貿行業與這個流程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。除了外貿行業,還有其他企業和產業也離不開這個過程。
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“免、抵、退”稅額的計稅依據及計算方法。一、當期應納稅額。當期應納稅額=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-(當期進項稅額-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)二、免抵退稅額的計算。免抵退稅額=出口貨物離岸價×外匯人民幣牌價×出口貨物退稅率-免抵退稅額抵減額、免抵退稅額抵減額=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×出口貨物退稅率、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,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。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=貨物到岸價格+海關實征關稅+海關實征消費稅。三、當期應退稅額和當期免抵稅額的計算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≤當期免抵退稅額時,當期應退稅額=當期期末留抵稅額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>當期免抵退稅額時,當期應退稅額=當期免抵退稅額。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=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×(出口貨物征稅稅率-出口貨物退稅率)。新發生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自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12個月內的出口業務,不計算當期應退稅額,當期免抵稅額等于當期免抵退稅額;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,結轉下期繼續抵扣,從第13個月開始按免抵退稅計算公式計算當期應退稅額。
生產企業自營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消費稅的應稅貨物,屬從價定率計征的按增值稅的計稅價格為依據;屬于從量定額計征的按出口數量為依據,予以免征消費稅。另外,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的外銷收入屬于免稅收入,不計算退稅額。